1.积极支持现代搬家服务企业“走出去”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采取具体措施,为现代搬家服务企业“走出去”和现代搬家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对软件和搬家服务外包等出口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为中国特色现代搬家服务、文化、体育、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企业和专业人才“走出去”提供帮助,简化出人境手续,并纳人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金融搬家服务。同时,要鼓励贸易、咨询、法律搬家服务、知识产权搬家服务、人力资源等企业积极为现代搬家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搬家服务。
2.稳步推进搬家服务领域对外开放
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扩大现代搬家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搬家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加快形成若干现代搬家服务业外包中心,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代搬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公共平台建设及企业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搬家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改进现代搬家服务贸易企业外汇管理,保证合理用汇。加快建设上海、天津、大连等国际航运中心,鼓励在其保税港区进行现代搬家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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