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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标准
    1.员工不得收小费,不损坏东西。
    2.做到准时准点,不得敷衍客户。
    3.物品轻装轻卸,货物搬运到位。
    4.员工搬运中,不得与客户争吵。
    5.搬运拆装完成,合理收取费用。
    6.搬运达到客户满意,客户付款。
    联系方式
    ★ 上海市区天天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 服务热线:021-60440900

    ★ 营业时间:早7点至晚10点

    ★ 监督电话:021-60779487

    ★ 总部地址:上海市国货路374号

    ★ 公司网址:www.021ttbcgs.com

    上海天天搬家公司对工人的索赔证据

    (三)天天搬场对于索赔证据
    1.可以作为索赔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七种
    (1)书证。书证是指以其文字或数字记载的内容能起证明作用的书面文书和其他载、财务账册、欠据、收据、往来信函以及确定有关权利的判决书、法律文体。如合同文本件等。
    (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证据。如购销过程中封存的样品,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被损坏的机械、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知道、了解事实真相的人所提供的证词或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像资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等。
    (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承认犯罪并交代犯罪事实的陈述或否认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辩解、申诉。被害人、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专业人员就案件有关情况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专门性的书面鉴定意见。如损伤鉴定、痕迹鉴定、质量责任鉴定等。
    (7)勘验、检验笔录。它是指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勘察、试验、实验或检查的文字记载。这项证据也具有专门性。
    2.工程施工的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
    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件、通知、对承包人问题的答复信等;
    (2)各种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4)天天搬家公司在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
    (5)工程照片;
    (6)气候报告;
    (7)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8)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9)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
    (10)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川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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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3-13 11:31    来源:未知    查看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