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和撤销虽然都是搬家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搬家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搬家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其二,从引起两者的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如不可抗力造成搬家合同不能屐行;也有当事人约定的,如在买卖搬家合同中约定,在将来买方转产时产生解除权.其三,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搬家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一、搬家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根据《运输合同法》第九十七、九十八条之规定,搬家合同解除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搬家合同关系终止.
搬家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搬家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搬家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3.搬家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搬家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